您的当前位置:

省检察院成立大要案侦破指挥中心

为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行侦查大要案件侦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领导,省检察院子1993年8月27日决定成立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要案侦破指挥中心。省院检察长于万岭任总指挥、副检察长张俊岐、焦喜贵、荣振声、王国栋任副总指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由省院一名副厅级检察员任主任。指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的指示,对全省检察机关大要案侦破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直接指挥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的侦破工作;统一指挥跨地、市大要案的侦破工作;负责在侦破大要案中与外省检察机关及其他部门,省公安厅、省法院等省直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程丹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