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
199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1至8月,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823件;立案侦查2341件;侦查终结1231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764.89万元;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966份,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堵塞漏洞1770项,深入1849个企业开展了检察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1008个。一些地方还成立了预防经济犯罪的专门机构。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打击贪污贿赂犯罪作为工作的重点,突击查处党政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犯罪案件,并且把大要案作为主攻方向,使打击经济犯罪斗争得以健康、深入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职能落到了实处。1至8月,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1439件,居全国第四位;立案侦查788件,居全国第三位;侦查终结4221件,居全国第三位;查处四个重点部门犯罪案件90件,其中党政机关12件、司法部门10件、行政执法部门28件、经济管理部门40件;查处万元以上案件1094件,处级以上干部30人,其中10万元至50万元71件、50万元至100万元8件、100万元以上6件。全省各级检察院广泛开展检举揭发贪污贿赂等经济罪案举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1至8月,共受理各类经济罪案举报线索4886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线索3222件,共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187人,有12人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乔洪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