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经验交流现场会
1993年9月15日-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召开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副厅长闫敏才、刑事检察厅少检处负责人刘雅清,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主任鲁光、副主任黄绍,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于万岭、副检察长张俊岐,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国胜,以及上海、天津、湖南、辽宁、吉林等省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重点由道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世波介绍该院13年来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注意发挥检察职能,把办案和对未成年人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系统化、规范化轨道的经验。闫敏才在会议即将结束时作了总结发言。 (彭 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