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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打击刑事犯罪的“春季攻势”

为了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稳定社会治安秩序,从1993年3月1日开始到4月末,我省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打击刑事犯罪春季攻势。(一)党委、政府重视,领导亲自抓。各市地分别召开党委常委会、政法委委员会、综治委委员会、政府常务会,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目标。党政主要领导出面讲话进行动员、部署,并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具体指导春季攻势的开展。(二)大造声势,宣传发动群众。据不完全统计,春季攻势以来,各级党政领导发表广播、电视讲话102次,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口号18.9万份,召开各种类型群众座谈会2200余场次,出动宣传车280余台次。通过宣传发动,大大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全省群众揭发检举犯罪线索2990件,从中破案445起,其中重大案件122起。(三)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地把狠攻重特大案件,狠攻团伙犯罪,狠攻追捕逃犯,狠攻治安秩序不好的重点地方、单位和地段等四项任务,结合实际,一项一项地分解到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确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一包到底,抓出成效。(四)开展强大的政治攻势,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先后有812名在押人犯坦白交待、揭发犯罪线索1239件,从中破案419起,其中重特大案件73起,抓获犯罪分子58名。
    由于以上这些措施的落实,全省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春季攻势,获得了可喜的战果。全省共破获刑事案件5693起,其中特大案件547起;打掉各类犯罪团伙1512个,抓获团伙成员4014名。共抓获刑事犯罪分子13188名,其中逃犯1852名,流窜犯1511名,破获车匪路霸案件256起,打掉车匪路霸团伙44个,有效地震慑了犯罪,稳定了治安形势。 (徐志新 刘恩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