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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打击刑事犯罪的“百日攻坚战”

1993年以来,我省重特大刑事案件不断上升,团伙犯罪活动突出,逃犯对社会威胁严重,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十分嚣张。为此,省委、省政府决定,从1993年10月20日开始到1994年1月末,在全省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百日攻坚战”,把挖团伙、抓逃犯、攻大案、打盗车作为重点。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各部门广泛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加,全省共打掉犯罪团伙4500个,抓获团伙成员14132名;追捕逃犯4848名,其中在册重大逃犯2485名;破获重特大案件12759起,其中特大案件1419起f破获盗抢机动车案件2158起;抓获犯罪分子21531名,已经劳动教养、报捕、判刑12755名,占抓获犯罪分子总数的59.2%;缴获各种机动车2043台,军用枪67支,电视机612台,录放机482台,赃款赃物总价值折合人民币11240万元。这次“百日攻坚战”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效果。不少群众自发鸣放鞭炮,写感谢信,送锦旗,到公安机关慰问参战干警,到党委、政府为公安干警请功。 (徐志新 周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