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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为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努力为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胡光荣
    近两年来,我们一手抓交通管理,一手抓队伍建设,努力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限制型管理的旧模式,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服务疏导型管理的新路子。经省公安厅批准,下发了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20条决定,为改革和改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我省边境口岸的道路交通管理。深入黑河、绥芬河、同江等对外开放的边境口岸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召开全省边境口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座谈会,交流了黑河口岸出入境车辆管理工作经验,研讨了涉外交通管理办法,部署了边境口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后,编印了以出境驾驶员交通常识和俄罗斯联邦交通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出境驾驶员学习手册》,无偿地提供给每个出境驾驶员。省局投资10万元,在黑河过货场地、过货专用路线、市内交叉路口健全了交通标志。大兴安岭地区兴安、漠河、呼玛口岸相继在口岸建立交警中队。黑河、绥芬河、同江和东宁四个口岸市、县设立了口岸车辆管理所,进一步加强了对出入境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二、强化撤站后的公路交通管理。公路公安交通检查站撤除后,从检查站撤出的1057名交通干警全部被充实到220个公路交警中队中,从城乡一体化管理出发,统盘规划,调整中队布局。各交警中队变单一的定点检车为流动巡逻执勤,对辖区公路实行点、线、面为一体的区域性管理。公路沿线的交警中队设置了服务台,配备了机动车易损件、打气筒、常用药品、开水、全省行车线路图、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材料等,给过往车辆以多方面服务。
    三、坚持对外地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对外地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外地机动车及驾驶员在驻在地时间超过3个月的,都由原籍车管部门委托车辆驻在地车管部门代为管理。外地常驻机构的机动车辆,一律在驻在地车管部门注册登记并换发当地车辆牌照方便车属单位。长期在外地驻在的车辆,遇有变更、改型、转籍、过户、停驶、复驶、报废等情况时,由原籍车管部门办理。承担委托的驻在地车管部门履行换发当地车辆号牌和行车执照、实施车辆定期和临时性检验、划定驾驶员安联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年度审验的职责。
    四、改革和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决定打破属地报考的界限,增加培训名额。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培训理科教员32名,下发了《全省驾驶员培训学校评比方案》,对驾驶员培训学校普遍进行考核,使培训质量得到了提高,为社会培训了大量的合格驾驶员。另外,对机动车驾驶员实行“一条龙”管理。把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审验统归宣传部门管理,负责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职业道德、安全驾驶经验,建立机动车驾驶员考核档案,及时掌握辖区驾驶员违章、肇事及参加安联组学习情况,对驾驶员进行分级管理,进行驾驶员年度审验,并统一收存驾驶员年审表。我们还与哈尔滨电视大学共同组织了对驾驶员的避免违章肇事自我心理训练培训。全省参加培训的驾驶员已占驾驶员总数的85%左右。
    五、对农用运输车的交通管理放宽政策。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对农用运输车的行驶范围适当放宽,准许进入大中城市、县镇行驶,并按货运汽车进行管理,规定了行驶速度。
    六、改革过去的交通违章处罚程序。首先在大庆市进行改革道路交通违章处罚程序试点,执勤民警对违章者的违章行为当场填写“违章通知单”,限期到大队违章处理办公室接受处理,实行钱票分离。试点成功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了大庆市的经验,认真执行《黑龙江省罚没执行管理暂行条例》,在纠正交通违章执罚中实行钱票分离,有效地制止了乱扣滥罚,促进了交警队伍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