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百日攻坚战”取得重大战果
按照《黑龙江省开展“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省司法厅从1993年10月20日至1994年1月末,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打击再犯罪、确保监管场所安全、保障和促进全省社会治安稳定的“百日攻坚战”。主要战果是:①遏制了“两劳”人员的逃跑。全省犯人脱逃在连续7年下降的基础上,1993年和1994年1月,又取得好成绩,脱逃率为0.97‰,低于部颁标准和省厅下达的1.8‰指标;劳教人员脱逃率为0.72%,低于部颁标准和省厅下达的1%指标。②捕(追)回一批在逃的“两劳”人员。全省共捕回当年脱逃犯人36名,捕回率为80%。捕回历年在逃犯人24名,捕回率为1990年以来在逃的47.4%;共追回劳教人员47名,占1991年在逃的49.4%。③“两劳”人员坦白交待和揭发检举出一批案件线索,从中破获一批重特大案件。全省有995名犯人交待余罪和揭发检举案件线索1187件,其中属于特大的12件、重大的715件;劳教人员共坦白交待余罪和揭发检举案件线索750件,其中重特大案件线索56件。公安机关从中破获一批重特大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分子。④收回一批在社会上监(所)外执行的“两劳”人员。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经考核,收回一批在社会上执行的假释、保外就医、请假和所外执行的“两劳”人员。全省共收回犯人35名,劳教人员141名。⑤及时接收新投的“两劳”人员。在“百日攻坚战”期间,共接收新投犯人4037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4%;接收新投劳教人员2318名,比上年同期增加2.6%。在“百日攻坚战”中,有10个单位和16名个人,分别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康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