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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汽车定编工作划归财政部门管理

1993年6月,省委黑发[1993]8号文件规定,撤销全省各地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小汽车定编工作重新划归同级控办管理,有效地解决了小汽车控购与批编相脱节的问题。 (陈佩钢 曹振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