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1993年全省审计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审计监督的重点部门和重点问题,发挥审计体系的整体功能,取得了显著成果。1993年,全省共审计8097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10.4亿元,已上缴财政金额1.4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391亿元,追还被侵占挪用的资金1.4亿元,节省基建投资0.1亿元,促进增收节支0.4亿元,减少损失浪费0.9亿元,为维护财经秩序,促进我省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993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增强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的意识,使审计监督的出发点更加贴近为地方经济服务,着重发挥审计机关的宏观调控作用。各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作了较大调整,按照省委确定的12件大事对审计工作提出的要求,对41户试点企业进行了审计,完成了26项重点建设项目审计任务。这一年,把整顿金融秩序作为审计工作重点,对302户金融、保险机构资金分流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提出了违章拆借资金,占用信贷资金为本系统购建固定资产,用营运资金投资、入股、联营、购买股票、债券、违规提高利率,超规模发放贷款等8个方面问题,为省委、省政府整顿金融秩序工作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这一年还审计了52个市、县财政决算,查出违纪资金和漏欠“两金”、“一税”2.6亿元,增加财政收入1.7亿元,对45个地、市、县835户粮食企业1992年新增粮食挂帐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和调查,揭示了新增挂帐中的问题和原因,受到省政府的重视。审计机关还针对大量土地被占用的情况,对8.1亿元的国土资金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资金4100多万元,查出了多头批地、地价偏低、出让金欠收、减免数额大、土地和资金流失等问题。审计报告分别被省政府和审计署采用。地市审计局还对一万户乡镇企业进行检查,发现一些乡镇政府多缴、强收乡镇企业利润问题严重。各级审计机关积极配合反腐败斗争,全省查出贪污贿赂案件9起,移交监察等部门19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一些地市审计局对公安部门规费和罚没财务进行审计,揭示了一些问题,省公安厅依据审计建议进行了落实。
1993年,在审计工作中改革了企业审计办法,在层次上进行了划分,审计机关工作的重点开始转向重点企业和财政补贴较多的企业,其他企业正逐步实行社会审计组织查证制度。一些地方的审计事务所还试行在查证基础上的开工前审计,拓宽社会审计的服务领域,改进了审计机关开工前审计的方法。另外,还探索了维护合资双方合法权益的合资企业审计方法,审调结合的专题专项审计方法。省审计局和一些地市审计机关办了《审计信息》、《审计要情》、《审计内参》和《内部参考》等,直接为党政领导提供重要信息,为宏观决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