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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包扶、帮扶乡镇企业工作全面展开

为确保乡镇企业“跨越工程”的全面实现,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省委、省政府决定,从1994年起,全省县以上党政群机关,中、省直属企业单位包扶乡镇企业,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帮扶乡镇工业小区。包扶的主要任务是:第一,帮助被包扶县(市、区)的乡(镇)新上一批骨干企业,一般至少有一个年利税30万元以上规模的企业,对有困难的单位,经包扶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上一个利税20万元以上或10万元以上规模的企业。第二,对原有乡镇进行技术改造,使之形成规模,增加实力,对包扶的乡(镇)至少要帮助改造2个以上的骨干企业。第三,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所包扶乡(镇)的新老骨干企业两年内都要成为盈利企业。第四,乡镇企业的总产值、总收入、出口产品交货额要翻一番,利润和税金要达到同步增长。帮扶的主要任务是:帮扶单位通过产品、配件、设备、项目、技术、科研成果、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向乡镇工业小区扩散和流动,充分利用乡镇的土地、厂房、原料、劳动力等资源优势,建立一批科技含量很高、市场适应性较强、经济效益较好的骨干企业;通过对原有企业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使其产品更新换代,形成适当规模,增强企业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水平。 (孙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