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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县建设取得可喜成绩

1993年我省生态县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生态农业试点县从原来的拜泉一个发展到木兰、东宁3个县。拜泉、木兰两县被列为国家50个生态农业试点县行列。各试点县在资源利用、水土流失治理、工农业生产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也得到较大的提高。拜泉县根据本县自然生态环境的特点,将生态农业区划分为4种模式:即平原区林果畜粮综合经营模式,漫岗低丘陵区粮牧企经庭立体开发模式,丘陵区坡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型模式,沼泽低洼区畜禽渔稻良性循环模式。木兰县也建立了4种相应模式,即东部半山丘陵区“立体开发、综合经营”模式,南部沿江低洼易涝区“三改一退”模式,西部漫川漫岗“牧粮企”模式,中部河谷冲击平原区“粮企牧”模式。并在4种基本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出了农牧型、农林型、农农型、稻鱼柳型、综合利用型、返还型、回收型等30多种生态模式。这些模式的建立和推广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使农村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步入了良性循环轨道。1993年拜泉县有林地面积已达106. 40万亩,其中1993年新增6.10万亩,森林覆盖率已达19.70%,绿色银行存款2.80亿元,修建水库、塘坝、围泉等水利工程2000多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9.33万亩,占应治理面积的67.80%。木兰县大力推广小塘坝建设,坝内养鱼、坝下种稻、坝上种植果树和用材林,利用坝内水面养鸭、养鹅,不仅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而且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拜泉县1993年农业总产值6.87亿元,农业总收入6.55亿元,人均收入820元,分别比1992年增长了6.60%、28.61%、46.90%,乡镇企业总产值2.83亿元,比1992年增长62.1%。全县治理后的坡耕地减少径流37%。泥沙流失量减少50%,土壤有机质含量由治理前的3.48%提高到了3.87%,净增加0.39%,平均每年每亩增产粮食20公斤。同时农副产品的商品率大大提高,1993年粮食、生猪的商品量分别达到27.2万吨和9.1万头,牛奶和甜菜的商品量达到1.5万吨和18万吨,肉牛上市量达到1.8万头、80万公斤。 (刘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