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证书”培训工作开始启动
借鉴国外对农业劳动者实施“绿色证书”制度的经验,农业部于1990年提出了对我国农民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工作的计划。“绿色证书”是就农民达到从事某项工作岗位要求所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经当地政府认可颁发的凭证。
省政府办公厅于1992年发出的《黑龙江省实施农科教统筹结合试行方案》中明确提出了“绿证”工作,为促进我省畜牧系统“绿证”工作的开展,省畜牧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首批试点县。除安达市做为全国首批试点的50个县之一外,我省还确定了富裕、杜尔伯特、北安、巴彦、双城、五常、嫩江、尚志、拜泉等十个市县为全省首批试点县。省畜牧局连续制定了《黑龙江省实施农民畜牧兽医技术资格证书总体规划》、《黑龙江省村兽医防疫员、繁改员技术资格岗位规范》等一系列文件,对开展畜牧系统绿证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
各试点县市的领导也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普遍认为这是为农业生产进行的基础建设,涉及到畜牧业的发展后劲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并根据实际,制定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广大农民参加“绿证”培训。规定:1.凡获绿证者,县畜牧局支持办畜禽养殖场;2.获绿证者允许办家畜配种站、孵化厂;3.农民获绿证后允许经营饲料、兽药;4.凡参加绿证培训者,取消当年义务工;5.获绿证者才有资格评选初级农民技术职务;6.获绿证者可优先获得畜牧业贷款;7.获绿证者可优先录用为乡、村畜牧服务体系工作人员;8.获绿证者有资格评为养殖业大王。
1993年,各试点县共招收全省第一批畜牧、兽医绿证学员2300人,现已完成农业部规定的3000学时的辅导任务,进入实践考核阶段。至此,我省农民畜牧兽医“绿色证书”培训工作已全面启动。 (王家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