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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1993年10月19日,经省政府第十六次省长办公会议通过,邵奇惠省长签署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8号令《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这是黑龙江省建国以来首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政策法规,它标志着黑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已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王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