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建筑工程实行差别利润率
根据全省建筑业多年由于微利而丧失了发展后劲的实际情况,我省于1993年4月发布“关于调整建筑安装施工企业计划利润的通知”,将建筑产品的利润,平均上调了1.1%,并实行差别利润率,即一类工程为12%,二类工程为10%,三类工程为7%,四类工程为4%。这一举措为振兴全省建筑业和深化工程造价改革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周广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