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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大气环境:1993年,全省耗煤量5703万吨,比上年增加近200万吨,燃料燃烧过程中排出废气量4822亿标立方米,比上年多排60亿标立方米;烟尘排放量128万吨;全省拥有机动车近50万辆,汽车尾气污染加重,加剧了大气环境污染程度。
    1993年,省辖十城市(不含黑河市)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平均值为0.340mg/m3↑,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25mg/m3↑,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大气环境较好的大庆、伊春市区出现恶化趋势,牡丹江市区污染有所改善。
    2.水环境:1993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12.95亿吨,比上年略有下降。其中工业废水为7.4亿吨,直接排入江河湖库的量为4.34亿吨,直排集中处理场0.4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50.9%。全省江河湖泊除黑龙江上游水质基本良好外,大部分已受不同程度的污染,松花江及其支流水质污染没有改善的趋向,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低,生活污水基本没有处理。
    3.噪声污染:省辖十城市(不含黑河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5分贝,比上年升高0.3分贝,普遍超标的现象没有缓解,大城市尤为突出;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70.5分贝,噪声污染已构成对正常工作、生活环境的严重干扰。
    4.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污染:1993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为3264万吨,比上年少60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46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44.3%,比上年减少2%。至1993年,历年累积堆积工业固体废物已达2.4亿吨,占地面积1804万平方米,其中占耕地253万平方米。
    二、生态环境状况
    1.土地状况:全省土地面积45.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达11.3万平方公里。全省现有耕地1.33亿亩。
    2.森林草原状况:全省现有林地1755.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38.1%。草原用地面积为1.12亿亩。
    3.自然保护区:到1993年末,全省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66个,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4.6%。 (刘志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