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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一、环境质量指标:1.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与1992年相比,下降或持平的城市有七台河、鸡西、哈尔滨、鹤岗、牡丹江、齐齐哈尔和双鸭山等城市,达到一级标准的有大庆市,二级标准的有伊春市,其余8个城市均低于三级标准。十城市TSP平均达到0.340mg/m3↑,较1992年下降0.023mg/m3↑。2.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与1992年相比下降或持平的城市有鹤岗、佳木斯、哈尔滨、鸡西、牡丹江、伊春、齐齐哈尔市。十城市平均为0.0255mg/m3↑。3.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除哈尔滨略有下降外,其余城市均有提高,已有4个城市达到100%。十城市平均达到96.1%,比1992年提高0.35%。4.地面水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值与1992年相比,下降的城市有哈尔滨、七台河、牡丹江、大庆、双鸭山、鹤岗市。十城市平均达到15.9mg/l,比1992年下降3.9mg/l;5.区域噪声平均值与1992年相比,下降的城市有七台河、大庆、双鸭山、鸡西市,十城市平均达到54.5dB(A),与1992年持平。6.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与1992年相比,除伊春、齐齐哈尔市外其余城市均有下降,十城市平均为70.5dB(A);比1992年下降0.3dB(A)。
    二、污染控制指标:1.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与1992年相比,十城市均稳中有增,十城市平均达到52.8%,比1992年增加2.7%。2.民用型煤普及率与1992年相比增加0.54%,达到5.5%。3.汽车尾气达标率十城市平均为82.9%,比1992年增加3.5%。4.万元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十城市平均为126.3吨/万元,比1992年减少24.8吨/万元。5.工业废水处理率与1992年相比除伊春市外,其余9个城市均有提高,十城市平均为68%,比1992年增加4.8%。6.十城市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平均为51.1%,比1992年增加3.3%。7.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十城市平均为53.1%,与上年持平。8.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十城市平均为86.1%,比1992年增加7. 8%。9.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十城市平均为36.5%,比1992年增加1.38%。
    三、环境建设指标:1.生活垃圾处理率十城市平均为45.5%。2.城市气化率十城市平均为45.5%,比上年增加3.5%。3.城市热化率十城市平均为39.8%,比上年增加1.3%。4.城市污水处理率十城市中只有大庆、齐齐哈尔、七台河有城市污水处理场,其处理率分别为63.16%、45%、5.02%。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与1992年相比,十城市均持平或有所提高,平均达到22%,增加0.2%。 (刘志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