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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信贷工作成效显著

1993年,中国银行的外汇信贷工作认真贯彻年初全省行长会提出的“加强管理、调整结构”的方针,努力清理信贷资产,继续解决老大难贷款问题。在调整结构中注意发展“三贷”业务,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截止12月底,全辖共批准外汇贷款69项20531万美元,发放外汇贷款29852万美元(含能源贷款17000万美元),其中:发放指定性固定资产外汇贷款4359万美元,外汇流动资金3204万美元;收回外汇贷款17202万美元(含能源贷款11200万美元)。其中:收回指定性固定资产外汇贷款1216万美元,收回流动资金贷款1816万美元。各项外汇贷款余额86418万美元,其中:指定性固定资产外汇贷款余额15431万美元,流动资金余额6027万美元。
    1.调整结构,注重发展“三贷”业务。1993年外汇贷款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控制地方现汇贷款,充分利用能源及三贷资金,大力支持能源、交通、通讯及石油化工项目,为我省重点项目解决了资金需要。到年末,共发放能源贷款、“三贷”20866万美元,占全辖全部外汇贷款发放的78.9%。支持了大庆聚合物工程用汇1200万美元,发放能源贷款1.85亿美元,石化贷款1877万美元,通讯贷款2066万美元,协助总行发放日本能源贷款6亿美元。2.清理信贷资产,实行分类管理。为了向商业银行转化做准备,外汇信贷部门积极深入企业调查、分析、测算企业还贷能力,对全辖外汇贷款项目进行了清理摸底,确定了一、二、三、四类贷款项目。分类标准是:一类指能够按期归还;二类指逾期五年内能还清本息;三类指逾期五年只能归还部分本息;四类指已经形成呆帐的。截止1992年末,外汇贷款余额65638万美元,其中一类45264万美元,占68.9%;二类6552万美元,占9.9%;三类12281万美元,占18.7%;四类1541万美元,占2.3%。3.深入解决三、四类贷款项目,制定解决老大难贷款的新措施。在信贷资产清理基础上,又重新确定了全辖老大难贷款项目62个,其中外汇贷款项目36个,金额13822万美元;人民币28个,金额42038万元。并制订了相应的具体解决措施。4.加强日常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在对各地区还贷能力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逐个项目具体情况,对全辖各分支行下达了全年收贷收息指标。同时下达了解决老大难的工作目标,以此作为考核各行信贷工作的内容。各基层行根据省行下达的目标,结合当地情况,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信贷员身上,从基层行到省行形成了一整套目标管理体系。 (游广宇 陈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