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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与查处经济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1993年全省工商银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恪尽职守,认真工作,完成了总、省行提出的工作目标,创造了第三个经济案件低发年。一年里全行共立案查处2000元以上经济案件11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10起,当年结案率为7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7972余元。有力地打击了经济犯罪,严肃了金融纪律,为保证金融体制改革和银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章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