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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工作综述

1993年我省专利工作有较大发展。
    一、专利申请量稳步增长。1993年全省共申请专利2733件,比1992年增长17.4%: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78件,占申请量的17.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78件,占申请量的76%;外观设计专利申请179件,占申请量的6.6%。在2733件专利申请中,个人(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2282件,占申请的83.5%;企业专利申请200件,占申请的7.3%;高等院校专利申请43件,占申请的1.6%;科研院所专利申请93件,占申请的3.4%;机关团体专利申请115件,占4.2%。在增长的17.4%中,主要是个人、工厂、机关的专利申请有所增长,高等院校的专利申请量却有所下降。1993年我省共有1971件被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87件,占授权的4.4%;实用新型专利1722件,占授权的89.9%;外观设计专利112件,占授权的5.7%。1985年4月1日专利法实施至1994年2月末我省累计申请专利已达12053件,列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11位。累计授权5762件。
    二、专利宣传工作。1993年2月1日,中国专利局副局长马连元带领专利法修正案宣讲团来我省宣讲专利法。马连元作了关于知识产权和关贸总协定的报告,马淑洁副省长亲自主持大会,全省近千名各级干部和科技工作者参加报告会。9月中国专利局在哈尔滨举办专利法修正案师资培训班,近200名专利工作者参加培训。
    三、企业专利工作。1993年我省企业专利意识不断提高,专利实施项目不断增多,给企业带来可喜的经济效益。哈尔滨磁化器厂1993年总产值达11380万元,获利2035万元。齐齐哈尔北方化工研究所研制的“植物病毒剂”产值达800多万元,该项目获1993年黑龙江省星火奖“一等奖”。黑龙江省桩基础工程公司引进北京陶义的“钻孔压浆成桩法”专利技术,解决了在流沙、地下水等地质条件下成桩的难题。1993年施工额为2000多万元。企业专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发展还较慢,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专利保护。1993年省专利管理局受理各类专利纠纷13起,结案5起。一起历时5载的“随动式原木剥皮机”专利纠纷案,1993年7月19日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哈尔滨灯塔木工机械厂赔偿专利人丁广德专利技术使用费28.8万元。这是专利法实施以来我省赔偿专利权人数额最高的一次。
    五、获奖情况。在中国专利局第三次中国专利金奖评选中,我省刘海福申报的“错齿单侧刃工作丝锥”项目,获中国实用新型专利金奖(全国仅评选两项)。1993年10月在河北石家庄举行的第七届全国发明展览会上,我省共获14枚奖牌,其中:金奖1枚由齐齐哈尔师范学院物理系刘启武发明的“通用式高可靠复合报警闪光器”获得;银奖3枚被黑龙江省中药联营总公司张崇宁研制的“人参咀嚼片生产工艺”、鹤岗李同强设计的“小麦自动着水机”、伊春王友钢制做的“方便本夹”夺得;铜奖10项由黑龙江伊春翠峦林业局于祥设计的“移动式车立柱加工机”等获得。
    六、专利代理、检索服务。1993年全省各代理机构共为发明人代理专利申请近千项。为科研院所、高等学院、企业、发明人科研立题,申请专利检索中国和世界专利文献1000多个题目。 (吴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