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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行署贯彻《条例》做到四统筹

《黑龙江省职业技术教育条例》下发后,松花江行署贯彻《条例》突出政府统筹,做到了四统筹。第一,统筹事业发展规划。本着“精办普高,发展职高”的原则,规定大县(市)只能办2至3所普通高中,小县只能办1至2所普通高中,集中精力下功夫办好职业高中,在招生上签订责任状。目前,全区职业高中比普通高中多8所,招生数和在校学习数接近1:1。同时,还抓了在普通初中渗透职业技术教育的试点。第二,统筹专业设置。专业设置要按“一化两结合”进行,即专业设置地方化,与区域性经济对人才需要相结合,与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和发展乡镇企业、农民致富相结合,根据全区“两区四型”的经济结构把专业设置纳入了当地经济建设的总体规划。第三,统筹投入。全区许多县(市)设立了职教专项经费,总金额达100万元。第四,农科教统筹。全区已形成了以职业中学为中心,以农民技术学校为阵地,以乡镇中学为载体,以总体人才培养工程为纲的四种农科教结合形式。建立了有本地区特色的四种办学模式:(1)教育与劳动部门合作的模式,由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签订长期“供人”合同,为当地培养所需人才;(2)教育和工商部门联办的模式;(3)教育部门与厂矿企业联姻的模式;(4)职业中学和个体工厂挂钩的模式。这四种模式都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