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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教委制订改革小学考试办法

1993年7月,齐齐哈尔市教委为把学生从沉重的课业负担的压力下解放出来,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提出《关于小学考试制度的几点意见》,在愉快教育试点学校1至6年所有学科实行。主要做法有:第一,加强平时教学质量测试。为纠正旧的考试制度重结果轻过程的弊端,任课教师要通过课堂提问、批改及讲评作业、小测验、个别辅导等办法,加强对平时教学质量的检测和评价。语文、数学的平日考查要保证每学期每生10次以上,其它学科达到5次以上。第二,减少考试学科和考试次数。除语文、数学两科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或期末一次考试外,其它学科均以平日考查情况评定学习成绩,不再另行考试。第三,坚持成功性的教学原则。教师要从学生各自的实际出发,提出不同的要求,帮助他们制定不同的成功目标,使全体学生经过努力,都能在各自的基础上获得成功,教师要把这一教学原则贯彻于备课、上课、作业、辅导和考核五大教学环节之中。第四,改考试方法。做到既考知识,又考能力;既考理论,又考实践;既开发智力因素,又培养调动非智力因素;既注重共性要求,又发展个性特长。考试的形式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口试与笔试结合;二是平时考查与期中或期末考试相结合;三是检验学生理解程度和操作能力要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第五,改进评价方法。一是实行评价过程的民主化,师生共同掌握标准。二是给后进生创造重新学习,再次测试获得成功的机会。三是学期末评价学生时要看发展、看进步。四是将“百分制”改为用“等第制”。“等第制”分为优秀、良好、及极和不极格四个等级。五是增加特长测试。学校要创设多彩自主的活动环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进行测定。 (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