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述
1993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紧紧围绕贯彻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充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简称“36条”),以深化改革为中心,积极探索办学模式和校办产业模式,不断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上新台阶的能力,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上迈出了较大步伐。
199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42所(其中地方属28所),本专科招生数3.3万人,比上年增加0.42万人,增长14.7%,在校生9.63万人,比上年增加1.12万人,增长13.1%。研究生招生1723人,比上年增加372人,增长27.5%,在校研究生4389人,比上年增加470人,增长12%。高等学校层次、种类结构有所调整,研究生、专科生比例发生变化,专科教育发展快。研究生与本专科生招生比例由上年的1:21.3降到1:19.1,本专科招生比例由上年的1:1.06,提高到1:1.19,文科、财经、艺术类招生明显增长,师范、农科类招生大幅度下降,重点院校建设有所加强。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办学模式和校办产业模式。1993年,全省高校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的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创立了我省第一所私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东方大学,打破了国家单一办学模式。在齐齐哈尔医学院进行国有民办体制改革试点。在哈工大和黑龙江大学创办实验学院。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充分发挥各自人才、科技和地理位置等方面优势,与地方、部门和企业合作,积极探索适应自身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办学模式和校办产业模式。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全国首创高新技术园区,开辟了一条“以校建区,以区补校,校区结合,一校两制”的办学新路。仅一年已吸收和投入资金2.7亿元,签订外资合同18项,吸收外资1000多万美元。得到了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教委的重视,给予高度评价。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与哈尔滨开发区工商局联合创办的全省第一个科技一条街,已成为黑龙江的“中关村”。齐齐哈尔轻工学院与齐齐哈尔人民政府联合建立了高新技术一条街,成立了高新技术产业集团公司,为创建科学园迈出了第一步。黑龙江省中医学院创办了全省第一个医药科技一条街。目前,全省高校创办的科技园和科技一条街已达10余个,校办产业达264家,固定资产1.6亿元,销售收入2.5亿元,税后利润4100多万元。
积极稳妥地进行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1993年,高校招生计划中的调节性计划部分大幅度提高,调节性计划比例提高到40%,比上年增长10个百分点,允许有条件的高校在完成国家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办学潜力,根据社会需求,适当扩大招收委托生和自费生。继续扩大农、林、医、师院校定向生、合同委托生和自费生的招生比例,为边远和贫困地区培养人才。适度放开调节性计划招收的委托生、自费生及函授、夜大学学费标准,降低师范院校学生收费标准,加大助学金或奖学金数额,吸引高中生报考师范院校。继续进行高校毕业生就业体制改革试点。1993年举办两次全省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大会。全省有29所学校和部分短大、电大,中、省直部门、地市县一些大中型企业、个别乡镇企业共200多家参加了大会,毕业生近4000人进入会场,两次供需见面大会洽谈达5000多人次,有1200多名毕业生签订了意向性协议。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引进竞争机制,调动教与学两个积极性,试行滚动式奖学金,奖优汰劣。鼓励科研人员以承包、领办、参股、租赁、兼并等形式,扶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完善职称评聘制度。积极进行教育方法改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1993年全省高校共评出优秀教学成果奖180项,其中获国家一等奖的2项,二等奖12项。
“科技兴省”工作得到大力贯彻。1993年,全省高校积极开展科技承包和智力扶贫。全省高校承担与企业合作开发项目53项,与企业签订技术转让合同257项,合同金额达3000多万元。在克东县组织推广开发了10项新技术,使该县工业产值和利税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4个县13.3万公顷中低产田高产攻关任务。科技承包和智力扶贫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发展应用专业。1993年,全省高校新增博士点3个,硕士点10个,重点学科13个,重点专业9个。各高校普遍压缩长线专业、调整和增设应用专业。哈师大、齐师院等18所院校增设专业64个,齐齐哈尔轻工学院、“八一”农垦大学、黑河师范专科学校等7所院校筹建10个应用性专科专业,黑龙江省财政专科学校等2所学校调整3个专科专业方向,使全省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趋于合理。全面实施“2855”工程,即2所省属高校列入国家2112工程,8至10个学科列入国家重点学科,5所重点高校列入全国同类院校先进行列,50个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办学条件和教师待遇有一定改善。1993年,集中使用有限资金加强省属高校基本建设,投入3944万元资金用于省属高校校舍、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投入752万元资金用于省属高校内部建设。积极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努力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1993年,全省筹措建房资金4682万元,建住宅11.2万平方米,1994年可全部竣工,届时将有1548户教职工迁入新居。
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1993年,在部分有条件高校举办了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有2000名高校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专业教师中已经有25.8%达到研究生学力,比上年增加1.7个百分点。全省高校普遍重视运用职称评定、劳动工资等改革杠杆,扶持和培养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993年,普通高校评定高级教师1290人,其中正高职296人、副高职994人,全省副高职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由上年的25.7%,上升为30.4%。40岁以下晋升副高职403人,高校教师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矛盾有所缓解,年龄结构趋于合理。 (毕德来 张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