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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创建第一所民办普通高校——东方大学

经省政府批准,我省第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东方大学创立。从而打破了由国家单一办学模式,使社会力量兴办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写入我省教育史册。东方大学根据专业人才市场需求与变化设置专业、开设课程、组织教学。创办第一年开设计算机应用、国际商务、现代会计、涉外文秘、装潢设计、建筑室内外装饰等六个专业。创办初期,以专科为主,逐步达到以本科为主、本专并举。学校实行学分制,达到各类专业要求的总学分数和正常年限,可以提前或延长,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毕业。学校规模将根据需求与可能确定。创建初期,在校生为1000人左右,15年左右在校生拟达5000人。新生入学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择优录取,毕业生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业、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省政府教育、人事部门准予享受公立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东方大学将努力实现办学的适应性、灵活性和高效益,实行自费上学、自筹资金、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不以盈利为目的,学费标准按政府规定执行,不同类别的专业有不同收费标准。东方大学教师、干部实行全聘任制。学校实行董事会决策、校长负责的领导工作体制。董事会由曾经主管教育工作的省、市领导及省内著名学者和优秀企业家组成。 (赵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