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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院校增设非师范专业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高教工作改革步伐,努力提高高校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全省10所高师院校中有7所增设了非师范专业。
    对各校增设的专业教委要求要保证教学质量;要积极主动筹措新增设专业所需的开办费,特别是招收调节性计划的专业,每年要从收取的总费用中至少拿出1/4的费用用于专业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不定期组织部分专家对新增设专业进行评估检查,对条件不具备、办学效益差、教育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专业,停止招生以至撤销。 (赵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