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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成人)中专教育在改革中发展

1993年,全省农民(成人)中专34所。开设农学、牧医、果林、农经、水利、农机、房建、外贸、俄语等30多个专业。在举办学历教育的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年培训青壮年农民、农民技术员、乡企职工、农村基层干部近2万人。自1982年创建10年来,全省农民(成人)中专学历教育毕业生已达3.9万人,平均为全省每个乡镇培养了30多名中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近年来,农民(成人)中专进行了多方面改革。1993年,对农民(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办法进行改革,其重点是扩大学校招生考试自主权。省教委、省计委加强宏观管理,控制招生总数。各学校可根据当地人才需求,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适当的调整,实行灵活招生。只要具备报考条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和年龄较大的往届生、农村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青壮年农民均可报考。除国家教委规定的免试条件外,我省对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县级以上任命的农民技术员、能手及乡镇任命的正、副村书记,正、副村长也实行免试。对少数民族、归侨、侨眷、烈属及边境县、贫困县的考生降低20分录取。
    进行多功能办学。1993年,农民(成人)中专根据农牧区和沿边开放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增设了俄语、边贸等8个专业。10余所农民(成人)中专与省电大、省自考办沟通,进行农民高等教育试点,开设“金融”、“农产品加工与营销”两个专业,共招收学员1100名。近年来,农民(成人)中专本着“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的原则,走联合办学之路。截至1993年,已有近20所农民(成人)中专与当地农技高中、职业高中联合办学,近10所农民(成人)中专与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电大、农广校等联合办学。90%以上的农民(成人)中专同农、林、牧、副、渔、水、机等有关部门联合办学或办班。一批农民中专协同当地科技、农业等部门把生产中遇到的关键问题放在学校实验基地进行攻关实验,办成样板田、示范田、高产田。呼兰、宁安、七台河等农民(成人)中专不仅为农村提供良种、果苗、农药,而且为农村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指导、推广新技术。农民(成人)中专已成为人才培训、科学实验、生产示范和技术服务的基地。 (单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