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文化工作综述
1993年全省文化艺术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又向前跨进了一大步。其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艺术创作、培育发展文化市场、边境文化长廊建设和文化先进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文化体制改革迈出可喜步伐,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文化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方案》及《全省文化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全省文化系统未在岗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省直文化系统行政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制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我省艺术表演团体专业人员实行提前离退休的制度》等确保《方案》贯彻实施的六个配套文件。
文化艺术创作喜获丰收,优秀作品硕果累累,有150余部(篇)作品获奖,并在六个方面获奖总分居全国第一、二位。其中,在政府大奖“群星奖”评比中,我省获一金、二银、四铜,总分居全国第二位;全国相声比赛,我省获作品和个人一等奖3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总分居全国第一位;全国“新苗杯”杂技比赛,我省作品获1个金奖、1个铜奖,还有3个单项奖,总分居全国第二位;全国工业题材版画展,我省作品获7块金奖,总分居全国第一位;全国群文理论评奖,我省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总分居全国第一位;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艺术之乡命名评比,全国共评出71个,我省被命名的就有14个,总数居全国第一。重点剧(节)目创作与生产也取得良好成绩,如哈尔滨话剧院排演的《危情夫妻》、伊春文工团排演的《大青山》、省京剧院创排的《武则天与狄仁杰》、省龙江剧实验剧院创排的《木兰传奇》、省评剧院加工修改的《大山里》、哈尔滨京剧院创排的《京娘之死》、佳木斯京剧团创排的《刘玉娘》、牡丹江评剧团创排的《毛泽东在1960》、省歌舞剧院创排的《鹰》、哈尔滨歌剧院创排的《大江情》等均有较好的基础,有的已在全国重大比赛中获奖,有的有可能加工成艺术精品。
大型艺术活动与经贸活动紧密结合,既促进了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又推动了经济贸易、旅游事业的发展。如全省首届企业文化周暨哈尔滨之夏音乐会,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冰雪电影艺术节,齐齐哈尔观鹤节,佳木斯三江国际旅游节,大庆石油文化节,牡丹江镜泊湖金秋艺术节,伊春森林节,七台河山湖节,黑河双龙节,松花江地区第三届艺术节,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大型专题文艺演出等活动,均取得圆满成功。
文化市场建设繁荣有序。依据《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省政府相继制定颁布了《黑龙江省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黑龙江省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管理规定》(即省政府9号令、10号令)等配套的管理法规规定。截止年底,我省已颁布实施各类文化市场管理法规、规定及有关政策性文件50多个。文化市场管理初步形成了文化部门归口管理,省、地、县、乡分级负责,农场、森工、铁路三大系统委托管理的机构健全、规范严密的文化市场管理网络。深入开展了“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共收缴非法音像制品三万余盘,非法书刊五万余册,有效地遏止了“黄毒”的泛滥。与此同时,对音像和电子游戏机市场重点进行了清理和整顿,强化了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边境文化长廊建设突飞猛进。省文化厅起草制定了《黑龙江省边境文化长廊建设规划》,由省政府批转印发各地。各边境市、县文化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不仅制定了本地长廊建设规划,而且在长廊建设上倾注了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推动着长廊建设迅速向前发展。
文化先进县创建活动受到好评。经过检查验收和综合考评,绥化市、鸡东县、富裕县、木兰县、虎林县、密山市、讷河市、桦南县、尚志市等9个县(市)被评为首批文化先进县。五月份文化部在山东召开的全国文化先进县建设经验交流会上,我省经验受到好评。绥化市、鸡东县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此外我省的艺术教育、艺术理论研究、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文化外事交流活动、文艺史志集成编著和文化科技等各项文化工作也都有新的起色。 (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