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方案及六个配套政策出台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文化厅于1993年6月下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文化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这个方案既体现了强烈的改革精神又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确保改革方案的贯彻实施,省文化厅还制定并出台了《全省文化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全省文化系统未在岗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省直文化系统行政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制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我省艺术表演团体专业人员实行提前离退休的制度》等六个配套文件。《方案》和六个配套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我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的发展,使各地各部门一些不合理的事业发展布局得到调整,精减了机构和人员,优化了文艺队伍。 (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