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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宗教工作综述

1993年全省各级政府宗教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和法规,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显著。省宗教局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下发了宣传提纲、法规条文的“解释”,并为乡以上人民政府和宗教活动场所印发了《管理办法》。各级政府把宣传《管理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工作组,深入基层进行宣讲,有的市(地)、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扩大宣传覆盖面。以《管理办法》为依据,各地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整顿登记工作。4月份,省宗教局组织3个工作小组,分赴各地检查指导工作,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全省,使各地整顿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工作进展比较顺利。11月份,省宗教局等有关单位配合省人大对各地贯彻实施《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地在整顿登记宗教活动场所中,对符合《管理办法》的依法批准登记,对少数不符合《管理办法》的做缓登或取缔处理。此项工作在年底前已基本结束。全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因宗教问题引发的矛盾得到妥善处理,宗教活动继续走向正常。国务院宗教局对1993年度全国基层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全省受表彰的先进集体有阿城市政府宗教局、北安市政府宗教局、海伦市委统战部;先进个人有甘南县袁喜山、海林市崔斗敏、宝清县徐长俞、桦川县崔玉东、七台河市赵丽芹、伊春市王淑兰等6人。宗教界人士认真学习了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全国人大和政协的有关文件,参观了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就。他们在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方面发挥出更加积极的作用,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教爱国宗教团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加强了寺观教堂的管理工作。省佛教协会举办了全省开放寺庙佛堂住持、知客管理人员培训班。来自各地的40名学员,通过学习,提高了自身素质和管理寺院水平。中国佛教协会应香港宝莲禅寺邀请,决定组织戒子赴港在该寺受戒。省佛教协会选送沙弥1名、沙弥尼2名,去港受戒。省天主教爱国会暨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面临全省神父较少、教友居住分散的局面,与沈阳神学院磋商后,将允许我省4名学生提前离院,在哈尔滨主教府进行集中培训后,于8月1日祝圣为神父。全省又有16名新生被沈阳神学院录取。省天主教两会为解决通北镇天主堂、肇州双发天主堂等地修建经费不足问题,拨专款给予资助。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暨省基督教协会于9月14日至16日在哈尔滨召开黑龙江省基层教会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来自各地教会的49名负责人在会议上充分交流了教会管理工作经验。为提高义工素质,办好教会,省基督教两会于9月份在哈尔滨举办了全省基督教义工培训班,来自各地的127名义工,接受了培训。全省又按立了柳英鲁、韩秋洁2位牧师及李文忠、左绍庚、孔照和、付永、孙宝库、尹玉福6位长老。省级宗教团体还先后接待了韩国基督教大韩监理会旅游团、俄罗斯东正教会代表团等宗教团体及一批港台和外籍教徒。双方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加深了解,增进了友谊。省佛教协会与省基督教两会应美国和韩国宗教组织邀请,组团出国进行友好访问。 (杨 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