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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工作综述

  老龄工作综述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秉义
    1993年黑龙江省老龄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使全省老龄事业得到蓬勃发展。
    一、加大老龄工作战略宣传的力度,增强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共识。1993年正逢我省发展老龄事业十周年,以此为契机,在全省开展了老龄事业发展十周年“宣传月”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厅、省文化厅、省老龄委联合向各地市、县发出利用十月份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各地党政领导十分重视这项活动,特别是在省、地(市)、县召开庆祝大会时,三级“五大班子”主要领导同志亲临大会向老年人祝贺节日并讲话。各新闻单位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老龄问题、老龄工作。各报社、杂志社在报刊上增设“老龄工作”专版、专栏;各电台、电视台增加“老龄工作”专题节目或特别节目,有重点地宣传了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鹏等对老龄工作所做的重要指示;宣传了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宣传了联大关于世界《老龄问题宣言》;宣传了我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规定》、老年事业发展《五年规划》、老年事业的“五个老有”方针和“老有所为”方面典型经验和模范人物。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老龄问题、老龄事业、老龄工作在全社会受到重视和关注。
    二、积极兴办和发展老年福利事业。我省兴办和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始于1984年,特别在小平同志南巡谈话之后,人们对兴办老年经济实体、老年福利事业的重要性认识更加明确。省老龄委与省计委、省体改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税务局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了“黑老联字[1992]1号”《关于全省老年事业管理问题的补充规定》的文件,明确了对老年福利事业实行优惠政策,出现了全省兴办和发展老年福利事业的热潮。据1993年底统计,全省已办起老年福利企业2000家,创产值6亿元,上交利税3000万元,从业人员达到4万人。与上年相比,企业数增加近3倍,产值也提高3倍,发挥“老有所为”作用的老年人比例已占身体好的老年人数的50%左右。我省兴办和发展老年福利事业,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1993年底召开的全省老年经济实体经验交流会印发交流了20个先进典型经验,表彰兴办福利企业先进主办单位31个、先进福利企业53个、兴办老年福利企业先进个人75名。一年来,全省兴办和发展老年福利企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与过去相比上了一个新台阶。实践证明,发挥“老有所为”涌现出发展老年福利企业是一件造福老人,服务社会,利国利民,一举多得的大好事。
    三、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绩。1993年是《黑龙江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颁布五周年,全省老年系统从上至下组织对五年来贯彻落实《法规》情况进行了大检查,并会同公、检、法、司和民政等部门重新印发《规定》,向广大农村散发、宣传;结合各地实际,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进行生动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使《规定》精神落实到千家万户。如克山县树立了多年如一日赡养两位孤寡老人的魏吉会和热心侍候公婆多年的好儿媳姜树荣,在群众中产生了很好的影响。这个县还相继树立了77名敬老养老标兵和900名敬老好儿女。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法院在每年老年节前夕,都组织召开“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研讨会”,使全区广大干警自觉地为老年人办实事、好事,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伊春市老龄委办公室在接待老年人信访中,做到耐心、热情、细致、关怀,力求协同有关部门切实解决老年人反映的离退休职工养老费和看病难等实际问题,解除了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深受上访老人们的好评。绥化地区老龄委推广庆安县经验,认真抓好签订《赡养老人的协议书》和《保证书》的作法,效果很好。全区在1993年共签订两书20934份。该地区积极探索和试行养老保险,据1993年底的统计,全区养老保险金额已达716万元,其中对乡村“三职干部”实行养老保险的就有4000人,绥化、肇东、望奎等市、县的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已有104个乡镇、877个村屯试行了部分养老补贴办法,深受老年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