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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省八届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4年11月29日至12月13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时间的决定》,通过了《黑龙江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黑龙江省境外投资财政管理条例》、《关于动员和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为振兴黑龙江做贡献的决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外商投资条例〉的决定》和《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民警察条例〉的决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黑龙江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黑龙江省境外投资财政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及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教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会议通过了张成义为省经济委员会主任;罗树清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的任命。会议还通过了其它人事任免事项。 (赵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