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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1994年11月13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决定,表彰200个全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工作者。我省荣获全国先进集体的单位有七个: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妇女联合会、省劳动局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处、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鸡西市妇女联合会。先进工作者有3位: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祯、鹤岗市妇女联合会主席王书文、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二厂厂长万年福。 (姜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