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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有新举措

全省部署落实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民委工作会议于8月30日至31日在哈尔滨召开,马国良、单荣范、戚贵元、马淑洁、谭方之等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单荣范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研究确定了《黑龙江省2000年前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1)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解放思想,积极培养,大胆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2)要加强培养教育,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要不断提高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到2000年前,少数民族中的中高级科技、管理人才数量要有较大幅度增加,45岁以下的干部基本达到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乡(镇)级以上领导干部基本达到中专以上文化水平。(3)积极做好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选配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严格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等有关规定配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领导干部的基础上,与民族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在选报任用干部时,要坚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4)拓宽选人渠道,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形成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自治县(民族区)及民族乡(镇)必须有党政主要领导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到2000年,这些地方党政班子后备干部中,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原则上要占有一半左右,其中要有少数民族非党干部和少数民族女干部。 (吴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