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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1994年,侨务工作以开拓海外工作领域,做好“三引进”工作为重点,积极落实全省侨务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三引进”工作。一年来,全省各级侨办主动与省内外70多个经济部门取得联系,积极参与各级政府在国内和海外举办的招商引资等重大经贸活动60多次,通过牵线搭桥,促成有关部门与海外客商广泛接触洽谈,共签订协议、合同132项,总金额达3.22亿美元;全省新批准三资企业692家,其中侨资企业占有70%,三资企业引进外资6.0571亿美元,其中侨资占有65%以上。省侨办直接参与省政府在泰国及东南亚等国家招商活动,通过积极工作,由泰国中华总商会发出邀请并协助筹办招商会,收到很好的效果;直接参与了省政府在德国举办的招商活动,并派主管主任和处长两次赴德,通过德国中华总商会理事长黄昌龄先生引荐德国托管局积极参与,签约近20个项目。省侨办还协助伊春市政府邀请了马来西亚、泰国、美国、日本、意大利、香港等国家和地区19位客商参加伊春森林节招商活动,达成协议3项,金额达3000万美元。牡丹江市侨办先后深入到三十多个企业了解招商需求,编印并向海外发送《招商指南》420多册;先后派两个小组赴沿海侨乡联系,拓展国内外招商领域,为第四届镜泊湖金秋节邀请了四个国家和地区的19位客商,签订协议、合同9项,总金额499.41万美元,引进外资242.2万美元。省及各有关地市侨办同时对1992年以后举办的哈尔滨大庆两市招商会,黑河、牡丹江、佳木斯市招商会,及所参加的国务院侨办七个部委举办的深圳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1994年伊春市招商会等签约项目的落实开展跟踪促效服务。已有意大利瑟玛国际陶瓷公司与鸡西北冰洋陶瓷公司的合作项目等11户投资企业外方资金到位,金额达160.39万美元。
    二、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同海外侨胞的联系和交往。各级侨办都加强了经济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传媒,重点宣传本地投资环境、项目优势等,使海外侨胞加深了对改革开放中的黑龙江的了解。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侨办向海外发送各种宣传品2800多份,发动归侨、侨眷开展向海外“邮一封信、传递一条信息、介绍一个客户、引进一个项目、推出一种产品”的“五个一”活动,向海外发出信函6700多份,有力地促进了同海外侨胞的联系和交往。各级侨办利用多种渠道,先后邀请接待了美国、日本、韩国、泰国、香港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华人工商贸易等的代表团、组达1070余人次,通过接待工作,在经贸等方面促成了一些实质性交往。为确保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两次率团出访美国成功,省侨办积极配合省外办做了周密的计划安排和多方面的联络服务工作。省领导两次出访美国的圆满成功,不仅反映在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而且扩大了我省在海外侨胞和华人圈的影响,对增进相互的了解与友谊,保持和发展同我省长期的合作关系,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全省各级侨办还积极实施大侨务方略,开展内联工作,哈尔滨市与计划单列市侨办以及牡丹江、大庆等市与五省十二市(州)侨办的横向联合不断发展,大庆市侨办还主持召开了横向联谊会,签署了《北方五省十二市(州)侨务横向联合协议书》,就互设代办处,代购、代销产品,传递信息,交流工作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时,又促成了黑河市侨办与边境口岸城市的横向联系,为拓展侨务部门的横向联系增加了新的内容。
    三、认真贯彻落实“两法”,做好归侨、侨眷工作。各级侨办继续贯彻落成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国家和我省的《实施办法》,利用多种传媒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各地先后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报告会1500多次,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侨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更加关心和重视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省侨办配合省人大组织两个工作组深入到哈尔滨、大庆、牡丹江、鸡西等市进行了执法情况调查;各级侨办配合同级人大加强了执法检查,还结合日常信访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侵权案30多件,使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在归侨、侨眷中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广大归侨、侨眷的要求,省侨办按照省人大的建议,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1992年2月颁布的《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正,修正案业经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5月21日审议通过,并重新发布施行。各级侨办还通过信访、家访、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地听取归侨、侨眷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各类实际困难,把《保护法》及《实施办法》落到实处。据不完全统计,各级侨务部门先后帮助归侨、侨眷做好事、办实事2600多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1700多件次。省侨办还针对我省部分地区严重受灾的实际,及时调查了解归侨、侨眷受灾情况,专程赴国务院侨办汇报了灾情,争取并及时下拨救灾款13.5万元。各级侨办进一步完善了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和重点人档案,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
    四、积极扶持、发展侨办、侨属企业。到年底,全省侨办企业发展到80户,年经营额2.89亿元,创利税2500多万元。省侨办三个直属企业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坚持抓改革、转机制、上管理、增效益,全年营业收入总额1亿元,实现利润1090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6.9%和11.2%。各级侨办认真贯彻《黑龙江省侨属企业管理办法》,积极扶持和引导归侨、侨眷利用国外亲友的捐赠兴办侨属企业。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12月末,全省343家侨属企业经营收入2亿多元,实现利税2000多万元。一些侨属企业利用自身的优势,积极向外向型、高科技型、多种经营型发展。齐齐哈尔市侨办积极引导“华侨高新技术推广中心”以技术产权为资本与韩国大荣机械株式会社合作生产“安全用电保护器”,年产值可达500万元;该中心又利用该株式会社的先进技术设备合作生产“空心砖”,年产值可达200万元,两个项目年利可实现130万元。全省侨属企业的发展,有力地巩固了贫困归侨、侨眷脱贫致富成果,同时为乡镇企业发展增加了新的经济生长点。 (郭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