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法工作在改革中发展
1994年,全省政法机关全面发挥专政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实施一系列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的举措,竭力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服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
——为经济建设服务喜结硕果。各级政法机关分别制定实施一些服从服务于全省经济发展的新举措。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公安机关保护和支持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检察院发出了《关于检察机关在为经济建设服务中应强调抓好的几项工作的通知》,省法院出台了《关于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若干意见》,从指导思想到服务的重点、方式、方法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与此同时,政法部门还在治安、交通、户籍、消防管理等方面实行一些宽松政策,登门服务,简化手续,认真解决了过去存在的勒卡、刁难等制约经济发展的陋习;加大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干扰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严惩一批经济犯罪分子,保证了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积极调处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特别是注意调解科技、房地产、股票债券、劳务等市场交易中出现的纠纷,增强了调节经济关系的能力;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市场经济各个领域,切实抓好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更多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更加知法、懂法,自觉依法办事。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卓有成效。各级政法机关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缓解职工群众的思想情绪;同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严肃查处经济犯罪分子,狠抓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促进了党风和廉政建设;协助危困企业党政组织解决困难职工的实际问题,确保危困企业职工队伍稳定。同时,各级政法机关切实加强隐蔽战线斗争,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社会稳定。
——严打斗争取得显著成效。1994年5、6月份,在哈、齐、牡、佳、大等5个大中城市市区开展了局部地区严打专项斗争,对稳定夏季全省社会治安形势起到了重要作用。9月以后,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严打整治战役。据统计,1994年全省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7255起,批捕人犯21700人,判处发生法律效力的有罪人犯19728人,收缴赃款赃物折款1.5亿元。通过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没有出现大的波动,重特大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
——政法队伍建设又有新的进展。省委政法委组织全省政法机关深入开展了学刘平、学东宁县公安局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政法战线的优秀领导干部和杰出干警,政法队伍的纪律作风发生很大变化。仅在1994年11月召开的全省政法战线“双学”活动表彰奖励大会上就表彰奖励了20个模范单位、17名优秀领导干部、18名杰出干警,在全省政法战线引起积极反响。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清调出一些不适合、不适应做政法工作的人员,进一步纯洁了政法队伍。在队伍管理制度改革上,实行了能者上、平者让、劣者出的新机制,初步形成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干警职工能进能出的局面。普遍推行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办错案的干警坚决追究责任,确保了办案质量。 (李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