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人开展

1994年,全省各地、各部门以贯彻落实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为主线,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了全省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大党政领导抓综合治理的力度。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贯彻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各市地及农场、森工、铁路三大系统普遍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各地逐级签订党政领导抓社会治安的责任状,将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之中;各地普遍建立了党政领导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纪实档案,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全省对在综合治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30个先进集体、26名优秀领导干部、3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对宝清县等5个出现严重治安问题的县(处)级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全省有17个地市级单位、106个县(市)区级的综治委行使了“一票否决权”,共否决了352个单位的582名党政领导干部,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0人,科级干部318人。
    二、深入开展严打斗争,提高打击刑事犯罪的质量。各地在加强日常打击工作的同时,不间断地组织专项斗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组织专项斗争,保持进攻态势。一季度,各地开展了以“挖团伙、抓逃犯、攻大案、打盗车”为主要内容的“百日攻坚战”;4~7月,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油田、电力、通讯等器材设备的犯罪活动;5~6月,在哈、齐、牡、佳、大5个大中城市市区集中打击刑事犯罪;9月以后,开展了为期三个半月的“严打战役”,并穿插进行了同辽宁、吉林、内蒙、河北联合作战的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全省共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18552起,其中特大案件3011起,分别比上年多破1711起和702起。二是改革刑侦体制,提高攻坚能力。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实行了队建制,部分县(市)实行了探长制、搭档制、破案招标制和破案奖励制,调动了一线干警的破案积极性。三是推行错案追究制,提高人犯处理质量。省公、检、法三机关分别制定了实行错案追究制度暂行规定或办法,并开始在系统内试行。在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1546个已基本得到纠正,从而保证了案件和人犯处理质量。
    三、清理整顿文化市场,查禁取缔社会丑恶现象。各地以禁毒、禁娼和“扫黄”“打非”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查禁、取缔和打击社会丑恶现象的活动。一是清理整顿文化娱乐场所,净化了社会环境。二是组织“扫黄”、“打非”统一行动。全省共取缔违法经营的批发单位和销售摊点192家,收缴非法书刊52045册,其中淫秽色情书刊2662册,反动书刊355册;非法录像带43221盘,其中淫秽录像带136盘,净化了文化市场。三是继续狠抓禁毒工作。全省组织了两次较大规模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为期40天的夏季铲毒统一行动。群众检举毒品线索1263条,自觉交出罂粟种子9200克,自觉铲除罂粟幼苗17万株,使种植案件由前年的692起减少到495起,下降了28.5%,其中解决了我省大面积种植罂栗的问题。
    四、加强动态控制,提高社会化防范的水平。各地结合反盗窃斗争第三阶段安排,继续深化群防群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城乡社会面动态控制和社会化防范工作。一是在农村总结推广绥化地区“三联两全”即“建立警民联防区、治安联防队和10户义务联防组和实行全方位控制、全天候看护”的社会化防范经验,并组织大面积推广。二是在十个大中城市已经建立起以易发案部位为重点、繁华街道为主线、派出所辖区为面,点、线、面结合的巡逻网络,投入巡逻警力达23768名。三是在城镇和矿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各地普遍建立了外来人口管理机构,建立了登记、档案、联系、收费、租房登记等管理制度。四是重点治理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地段。共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治安混乱城市区域、公共复杂场所、企业单位、乡镇村屯等共1000个。从4月份开始,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工作组893个,抽调精干力量3672人,分期分批地进驻这些单位,逐个进行重点治理,使其中90%以上的单位改变了面貌。
    五、有重点地开展教育,强化综合治理的治本措施。各地在广泛开展公民法制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两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和劣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全省共抽调5万多人深入农村开展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活动,共印发《村规范化管理规定》593万多册。继续推广创建安置“两放”人员过渡性经济实体的经验。全省14个市地建立了三级接茬帮教工作网络,共设立负责“两放”人员过渡性安置机构1343个;共创办安置“两放”人员经济实体88户,安置“两放”人员1415人次,安置就业率达90%,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4%左右。一些地方创办了个体劳动者学校、行业青年学校等集中教育场所,对待业人员、个体业者、暂住人员等进行教育。各中小学校普遍开设了法制课,有的以办“模拟法庭”和中小学生法制报、请政法部门领导讲案说法等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双差生”明显减少,多数地方已控制在1%左右。
    六、组织综合治理宣传,增强群众整治治安的参与意识。坚持经济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综合治理宣传。一是建立了新闻单位、政法部门和各市地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网络,强化了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仅省直新闻单位就播发和刊登有关综合治理的新闻稿件2400余篇。二是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活动。省综治委、省公安厅等有关单位组织了以《生活报》为载体的“见义勇为标兵评选活动”,省综治委与团省委共同组织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这期间,县(市)区以上领导共发表广播电视讲话372人次,撰写署名文章123篇,形成了强大的综合治理宣传舆论氛围。 (毛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