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万岭在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一、1994年全省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1994年全省检察机关在保障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我省战略发展目标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1.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6923件,比上年增长22.51%。受理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5993件,立案3612件。在办案中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8亿元,比上年增长33.70%。 ——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900件,占总数的52.60%,比上年增加2.9个百分点。贿赂案件增幅较大,立案652件,比上年增长15.60%。
——共立大要案2037件,比上年增长8.29%,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12件,比上年增长33.33%。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84人,比上年增长33.33%。其中厅(局)级干部3人。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56.40%,比上年增加6.6个百分点。
——共立案查办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犯罪案犯522人。是查办该类案件最多的一年。
——共立案查办法人犯罪案件60件,其中法人偷税、骗税案件50件,法人假冒商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0件。
——配合税制改革查办偷税、抗税案件507件。查办税制改革中出现的伪造、倒卖、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过程中侵吞国家财产,经济领域热点部位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等破坏改革的新的犯罪案件33件。
——立案查办司法人员徇私舞弊、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犯罪案犯243人,比上年增长42.94%。其中徇私舞弊案犯34人,比上年增长41.67%。
——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工作,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入深入、持久发展的新阶段。上年2、3、4季度分别集中立案、结案、起诉并配合法院重判了一批经济犯罪分子。已向法院起诉1548件。追捕在逃案犯10人,占上年潜逃案犯的30%。严厉打击了一批顶风作案的贪污贿赂犯罪分子。
2.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共批捕人犯21700人,比上年增长12.24%,其中重特大案犯7920人,比上年增长8.67%。起诉23792人,比上年增长23.45%。
——坚持从重从快方针,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7860人次,比上年增长17.26%,占重特大刑事案件的60.69%。
——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一道,积极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专项斗争,特别是整治农村社会治安斗争,批捕重特大盗窃案犯2212人,毒品案犯34人,制作、销售非法出版物案犯9人,盗窃、破坏铁路、油田、电力通讯设备案犯84人。
——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帮教工作,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受到高检院的肯定。
——针对沿边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加强了国家安全检察工作和涉外刑事案件的检察工作。
3.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共立案查办法纪案件1155件,比上年增长18.10%,其中徇私舞弊等“五类”案件971件,比上年增长13.97%。
——追捕公安机关漏捕人犯260人,比上年增长60.49%。共追诉漏诉人犯118人,比上年增长8.26%。对公安机关侦查中的违法活动提出纠正意见1773次,纠正有案不立47件59人,以罚代刑102件148人,依照刑诉法第13条规定直接立案侦查55件64人。
——提出抗诉69件,比上年增长43.75%。对法院审判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20次。
——对民事、行政、经济判决、裁定明显不公案件提出抗诉52件,比上年增长1.3倍。办理审判人员徇私舞弊等案件7件,比上年增加5件。
——执行监督在纠正监管场所发生的各类违法问题和查办监管、武警人员经济、法纪犯罪案件上有了明显进展。共对监管场所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4508次,纠正率达81.10%。纠正超期羁押2276人次,纠正率为85%。办理监管和武警人员经济、法纪案件40件,是上年的2倍。已对46个劳改劳教场所和118个看守所开展派驻检察工作,监所派驻检察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受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13262件,对不批捕、不起诉、免诉案件纠正28件。
——检察技术工作在配合查办经济犯罪大要案、打击刑事犯罪、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办理检验鉴定1769件,文证审查434件,出具检验文书1217件。
4.铁路、农林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取得了新的进展。其它综合部门也都为促进检察机关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1994年全省检察机关重点抓的几项工作
1994年全省检察工作有五个显著的特点:一是解放思想抓服务,二是整体推进抓重点,三是严格执法抓力度,四是工作落实抓机制,五是强化责任抓成效。
1.用解放思想,深化职能,服务大局统领检察工作。省院下发《为实现我省经济“翻两番”战略目标服务的措施》和《关于目前检察机关在为经济建设服务中应强调抓好的几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既认真贯彻了省委的要求精神,也保证了严肃正确的执法。
2.抓住反腐败斗争的契机,推动了查办大案要案工作。始终把反腐败查办大要案放在各项检察工作首位。从领导抓法、工作摆布、力量投放到后勤保障,都对此实行倾斜。依靠群众开展举报工作。强化反贪污贿赂机构建设,使侦破案件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3.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在复杂的执法环境中,力排众议,秉公执法,认真履行职能。如在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的王伟刚杀人案过程中,严格审查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坚持不批捕、不起诉,真凶被抓获后,冤狱二年之久的王伟刚得到了平反。这个案子震动很大,牡丹江林区分院等单位和个人受到高检院的通令嘉奖和记功奖励。结合职能建立监督工作机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事、经济、行政审判中的执法不公问题、监管场所的违法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等问题,重点开展了监督。还加强了内部制约,扩大了监督的覆盖面,增强了监督的严密性。查办了一批公安机关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案件和司法人员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私放罪犯等执法犯法案件。通过办案较好地解决了各诉讼环节执法不严的问题,树立了检察机关执法监督的权威。
4.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了一整套保证案件质量的制度;在免诉、撤案、结案、积案等几个涉及办案质量的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取得较好的效果;搞好经常性的专项执法检查和年度的全面执法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5.坚持“两手抓”,加强三项建设。全省检察机关结合贯彻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抓党建带动班子、队伍、机关的建设。不断使班子结构合理化,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强调班子成间的互补合力作用,发挥整体优势;强调各级班子要求实务实,走群众路线,解决干警的实际问题。目前全省分、市院和基层院一类班子156个,二类班子45个,一、二类班子占总数的99.50%。加强干警培训工作,实行“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和“三岗制”,强化激励竞争,开展“双学”、“双先”等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有11个集体183人次立功受奖。强化纪律制约作用,检查纠正队伍中的不正之风,查处了一批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争创精神文明单位活动。有2个单位被评为地市精神文明系统,175个单位被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先进单位标兵”。
6.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重大部署、重大问题和大要案件都及时向党委汇报,依靠各级党委解决检察工作遇到的困难。排除工作的干扰和阻力,使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坚持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评议活动,认真查办人大交办的案件。及时向政协通报重大工作情况,聘请民主党派人士为特约检察员。主动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