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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为实现经济战略目标保驾护航的两个文件

省检察院1994年9月20日制定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为实现我省经济翻两番战略目标的服务措施》,要求全省检察干警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竭尽全力为实现我省经济翻两番的发展目标保好驾、护好航。一是要把为经济建设服务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部过程之中;二是坚持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在斗争中突出打击重点,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三是坚持“严打”,搞好综合治理,遏制恶性案件上升的势头;四是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水平,突出监督重点,把办案作为强化监督的重要手段,肃清政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五是严格法定程序和办案纪律,文明办案,提高干警素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现象;六是做好超前性的预防工作和挽救工作,减少犯罪;七是主动深入生产第一线,加强对经济工作的了解,不断探索服务的途径和方法,总结积累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八是自觉、主动地接受党委、人大的领导和监督。
    1994年10月14日省检察院又下发了《关于目前检察机关在为经济建设服务中应强调抓好的几项工作的通知》。突出强调检察机关要通过行使职能,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建设的效果。一是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是严禁插手经济纠纷;三是杜绝滥用强制措施;四是加强调查研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五是讲求策略和方法,慎重处理危困企业等敏感部位的问题;六是注意办案时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七是防止办案简单化和不文明办案现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八是建立错案预防体系,加强责任制建设,推广错案追究制度。 (刘 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