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罪案举报概述
199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6923件,其中贪污犯罪线索8071件,占47.7%;贿赂犯罪案件线索2907件,占17.2%;挪用公款犯罪案件线索1627件,占9.6%;偷税抗税犯罪案件线索860件,占5.1%。其它经济犯罪案件线案2561件,占15.1%。在举报线索中,经筛选,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已初查2250件,占13.3%。经初查已立案侦查2189件。通过办理举报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97万元。
举报工作突出特点:一是特大案件立案成倍增加,立案10万元以上犯罪案件为80件,比上年增加1倍;二是受理举报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线索有增无减,受理959人,较上年上升33.2%;三是受理举报企事业负责人线索明显增多,共受理6737人,比上年增长30%;四是举报线索总体呈上升趋势,鹤岗、松花江、黑河、牡丹江等地上升幅度较大。
加强举报工作基本做法:一是领导重视加强举报工作。全省举报控申干警由原来的423人增加到587人,增加了164人。省院控申举报部门是全院唯一的按20个定编配齐的处室。二是加强举报宣传力度,扩大案件来源。省院举报中心拍了一部反映近几年来我省反腐败斗争成果的专题片,对举报宣传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三是积极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全省全年共受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42件,初查8件,构成犯罪1件。全年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114人,金额11.2万余元,分别比上年增加4.6倍和9.1倍。四是普遍开展了举报初查工作。全省各级举报控申部门全年初查2250件,占初查总数的54.9%,比上年上升41.7%。 (王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