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1994年,我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实现战略转变,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省共发生交通事故2436次,伤1461人,死1298人,直接经济损失735万元。按车辆万台率与1993年比,次数下降4.5%,伤人下降4.8%,死亡人数下降6.6%。
大力加强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全省交警系统共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稿3157篇,印发宣传材料155万份。一些交警支队在电台、电视台和地方报纸上开辟了“红绿灯”、“交通岗”、“交通广角”等专版、专栏。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举办了交通安全好新闻评选活动,与省新闻摄影家协会开展了红绿灯摄影比赛活动,与《活力》杂志社合作编辑出版了交通管理工作专辑,与省电台联合开办了黑龙江交通台,交通宣传工作跨上了一个新台阶。
加大管理力度,开展一系列交通安全活动。在“四节”、春运、夏游、秋运和大型经贸活动期间,各地交警部门分别制订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统一组织,精心安排,加强管理,使城乡道路交通面貌进一步得到改善。8~9月,全省交警、保险部门联合开展“压事故,保畅通,安全保险竞赛活动”。通过开展竞赛活动,使各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比上年同期进一步下降。
简化办事程序,强化车辆管理工作,为发展龙江经济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一年来,各地交警部门启用和换发了全省民用机动车牌证。在换发新牌证过程中,对各类机动车进行了清理和整顿,查处了一批走私、拼装车辆,报废了一批老旧车辆。在工作中,各地从方便群众出发,简化驾驶员报考和车辆落户等办事程序,尽力为发展经济创造宽松的经济环境。一年来,全省共培训汽车驾驶员4.9万人,比1993年增加58.2%。
继续深入开展学“两东”、学习赵学友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狠抓队伍建设,提高了交警队伍的战斗力。1994年度,鸡西市公安交警支队等17个单位被评为全省交警系统先进集体标兵,许继强等21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标兵,绥化行署交警支队等52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李福录等71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李培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