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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1994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主动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全省监管改造秩序稳定,改造质量不断提高。全省犯人与劳教人员逃跑率分别比上年降低0.22个千分点和0.26个百分点,均好于部颁标准和全国平均水平,有24个单位实现了“三无”。
    法律服务工作参与意识大大增强,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全省律师事务所比上年增加了53%,律师人数比上年增加了38.5%。律师担当法律顾问单位数比上年增加33%,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比上年增长了10%。全省办理公证事项比上年增加19%,公证业务项目已扩展到70余种。全省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担当法律顾问总数比上年增加52%,办理法律事务增加了35%。
    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努力为市场经济和民主与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二五”普法顺利开展,普及面达85%。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全省依法治村面已达83.7%,依法治厂、依法治市(县)工作已在全省范围内展开,治理面分别达到41.3%和50%。法学教育面向社会,不断拓宽办学领域,为社会培养了法律人才。
    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对犯人、劳教人员的政治攻势,扩大了“严打”战果。“两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步入正轨,创办过渡性安置“两放”人员经济实体工作得到中政委、司法部的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全省各级调解组织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进行民间纠纷的排查、预防和调处工作,成功地调处了近13万件各类民间纠纷,较好地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狠抓了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建设,干警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广泛开展了“双学”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取得较好成果,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王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