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政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1994年黑龙江省有押犯监狱30所,全省劳改系统坚持以稳定为中心、以“三防”工作为重点,把规范化管理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并狠抓了监管制度的落实,减少了工作中的漏洞。全省罪犯的分押工作得到了落实,工业单位的分押纯度均达80%以上,农业、事业单位均达85%以上,提前实现了司法部提出的最终目标。深入贯彻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保外就医、减刑、假释、准假、百分考核等主要执法环节上加大了监督力度,实行了定期检查制度,在主要执法环节上坚持实行“三公开”,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在执法工作中没有发生违法案件。1994年共有7992名罪犯被依法减刑,有201名罪犯被依法假释,有246名罪犯依法保外就医,有72名罪犯因抗拒改造、继续犯罪而被依法加刑。强化狱侦工作,完善了各单位狱侦队伍建设,省劳改局下发的《安全防范专项措施》,在全省各监狱(支队)得到落实。狱侦工作在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全省共发生各类狱内案件30起,发案率为0.64‰,比司法部定的指标低60%,其中重大案件13起,发案率为0.28‰,比省定指标低72%。没有发生特大案件。全省共破获各类预谋案件38起,其中破获重大、特大预谋案件16起,有效地预防了一些事故的发生。1994年还开展了“双百日安全活动”,控制逃跑易发期罪犯逃跑率。全省有15个单位实现了“三无”,比去年增加了6个单位,上升了66.6%。年内加强了与公安、武警、检察、铁路等部门协调工作,保证了几次大规模调犯的顺利完成。狱政工作完成了年度指标,较上年上了一个新台阶。 (毛国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