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计划体制改革
我省计划体制改革,主要是进一步明确省、地、市、县计划管理的责任和权限。省级计划管理的责任,主要是认真执行国家计划规定的战略、目标、政策和涉及本地区的有关任务,保证国家宏观调控的统一性、有效性。主要权限,一是统筹地方计划和规划。包括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搞好生产力布局和国土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建设和其他重点建设,制定城镇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环境保护,安排好人民生活。二是在国家政策指导和法律规范下,制定、协调地区性经济政策和措施。三是审批全省地方重大建设项目。四是统筹协调使用资金。省计划部门还要搞好经济监测和预测,协调有关部门,通过资金的调度和统筹使用,促进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地、市、县计划部门要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级计划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的特点,正确制定本地区计划和规划,协调涉及地区经济发展的经济活动,同时搞好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和培育。 (曹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