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1994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南联北开”,加大“南联”力度和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经济发展战略,在全省各地市经协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各有关部门、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的配合下,解放思想,理清思路,实行一手抓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一手抓经协实体的建设,运用两种手段大力开展了与东南沿海省市的联合与协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加大“南联”力度,密切与东南沿海省市的联合与协作。一是成功地协办了“上博会”。1994年8月,根据省委书记岳岐峰、代省长田凤山关于全力协助办好“上博会”的指示精神,抓住“上博会”在我省召开的机遇,大力开展了优势互补性的联合与协作。各地市认真收集和筛选项目,在“上博会”中心会场设立了洽谈展位。齐齐哈尔市、伊春市、鹤岗市、省经委、省轻工厅、省机械厅、省乡企局、省纺织厅等单位随省政府代表团赴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接项目115项。全省14个地市和省直有关厅局组成参加“上博会”经贸洽谈团18个,近万人,1000多家企业到会洽谈。会议期间,全省签订经济技术协作合同59项;意向性协议300多项。二是抓好组团出访12省市开展“南联”的服务工作。1994年9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厅局和各地市的大力支持下,为副省级以上领导带队组织五团出访12个省市开展“南联”工作,做了大量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配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共同研制了《关于组团赴12省市开展经济、贸易、技术协作招商活动的方案》;筛选和编制“南联”项目600套册;参与了各代表团的先遣联络、组织洽谈、情况反映、出访总结等工作。这次出访活动涉及了省直28个委办厅局、14个地市,共计269人,累计95天,分赴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云南、贵州、四川等12个省市的27个市(县)进行了考察访问。在这次活动中,签订各种经济技术合作协议515项。其中,签订经济技术合同和正式协议66项;意向协议449项。三是组织百家企业赴沪开展对口协作活动。为了落实“上博会”期间两省市签订的经济技术协作项目,开展对口协作,寻找新的合作伙伴,1994年10月上旬,由丛福奎副省长任团长,部分地市和厅局领导组成的总团,组织由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伊春市、省纺织厅、省轻工厅、省机械厅、省乡企局所属160多家企业250多人参加的八个分团赴上海市开展了对口协作洽谈活动。在上海期间,举办了“黑龙江省政府百家企业赴上海开展对口协作活动新闻发布会”,召开了曾在黑龙江省上山下乡的“上海知青座谈会”。我省八个分团通过与上海市工商界的广泛接触、踊跃洽谈,共计签订和促进经济合作项目195项。其中,达成经济技术协作合同和正式协议56项;在“上博会”所签的意向协议有105项取得了新的进展;又签订新的意向协议34项。160多家企业绝大多数都寻找到了合作伙伴,结成了对子。佳木斯市政府与上海普陀区政府、伊春市政府与上海杨浦区政府在已有合作的基础上,又签订了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的协议书。四是组织参加环渤海地区经济技术合作招商洽谈会。1994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以丛福奎副省长为团长,由省经合委、省计委、省经委、省政府驻京办事处、省轻工厅、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鹤岗市、松花江地区以及部分新闻单位142人组成的黑龙江省代表团,赴北京参加了国家计委和环渤海地区省市主办的“中国环渤海地区中外经济技术合作招商洽谈会”。会议期间,与中外客商洽谈合作项目122项。其中,对外合作项目89项;内联项目33项。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签订“南联”合作项目2123项;这些项目落实后,可引进资金11.48亿元;新增工业产值35.55亿元,新增利税4.7亿元。主要突出了以下几点:
第一,围绕我省资源的开发和多次开发签订了一批合作项目。鸡西市与上海市所签订的协议、合同中,有15项属于引进资金,联合对我省木材、煤炭和大豆一次开发、二次开发和多次开发的项目;松花江地区所属企业与江苏省无锡市部分企业签订了联合开发我省大理石、合作建设饲料厂、共同生产木制品的协议;省石化厅与重庆市签订了引进化工技术,利用我省天然气资源联合生产苯胺、赤血盐等化工产品的协议;省农业开发办公室与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达成到我省联合建农场、草场改良、良种培育基地的协议。
第二,围绕提高我省企业上档次、上质量,引进技术、管理、联牌生产签订了一批合作项目。哈尔滨亚麻厂、齐齐哈尔纺织厂等与上海第二纺织印染厂签订了引进技术,联合发展亚麻棉布染整技术的合同;富拉尔基合成洗涤剂厂与上海新龙华实业总公司签订了在富拉尔基区建分厂,联合生产上海30余种洗涤化妆品的合同;省二轻局所属企业与江苏省南京市二轻局所属企业签订了引进技术,联合生产黄原胶、塑编袋、墙壁纸、豆奶冰淇淋等产品,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产品档次的协议;大庆市肉类制品加工厂与四川省希望集团签订了联牌生产和销售肉类制品的协议。
第三,围绕发展我省乡镇企业、第三产业等非国有经济签订了一批合作项目。伊春市乡企局与上海杨浦区商贸系统签订了利用我省畜禽资源,联合生产鸡、鹅食品罐头和其它食品的协议;鸡西市乡企局与无锡市江海林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联合开发木材进行加工的协议,成交额达2亿元人民币;牡丹江农垦招商局与四川省中药厂、成都中药厂签订了联合开发和生产熊胆粉系列产品的协议。
第四,围绕联合进行技术改造,扩大配套生产能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签订了一批合作项目。牡丹江桦林橡胶厂与天津夏利轿车厂签订了长期为夏利轿车配套生产子午轮胎的协议;鸡西化工一厂与北京化工三厂签订了合作将现有300吨能力的设备扩建为年生产1000吨三羟基丙烷能力的协议;牡丹江东方制药厂因技术和设备落后,年亏损360多万元,与上海制药厂签订了引进技术、人才、管理,联合进行设备改造,合作生产红霉素的协议,不仅可使该厂扭亏为盈,每年还可获利240万元;省石化厅与重庆朝阳化工厂签订了用重庆现有800吨/年癸二酸装置入股,在我省建厂的协议。
第五,围绕地缘和口岸优势签订一批对独联体和东欧经贸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引进国外设备、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的项目。牡丹江食品厂与上海冠生园公司签订了在牡丹江联牌生产冠生园系列产品,联合出口独联体和东欧国家的协议;省电子局所属企业与杭州电视机二厂、无锡无线电厂签订了联合对俄罗斯出口电视机、录音机、组合音响、汽车收放机的协议。
2.发展区域合作,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1994年,各地市围绕本地经济发展的重点,采取洽谈会、招商会、邀请会、恳谈会等形式招商引资,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松花江地区依托哈尔滨市“四大优势”开展了以挂、靠、联为主的区域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开展了城乡联合与协作,推动了城乡经济的发展。哈尔滨市积极发展跨地区的联合与协作,三次组团出访广东、福建、广西等省市,签订各种合同协议194项,合同额达10139万元。
3.发挥经协工作的优势,承担三峡工程对口支援联合与协作工作。根据1994年省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的决定,成立以丛福奎副省长为组长,由省直18个厅局组成的黑龙江省对口支援三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合委。已组建了省支援三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办公室下设的工程指挥部;与有关部门交流了前段支援三峡工作情况;并赴北京向国家三峡移民局的领导进行了工作汇报。哈尔滨市、伊春市和绥化地区等地市与省三峡办公室进行了工作联系和对接。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工作已经开始启动。
4.开展了调查研究和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工作。1994年8月,根据省委的部署,省经合委参加了由省经贸委牵头组成的课题组,共同调查起草了《关于坚持“南联北开”,全方位开放,以开放促开发,求发展的调查报告》;配合省委政研室起草了《关于加大“南联”力度,促进开辟第二战场,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建议》;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省经合委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座谈讨论的基础上,起草了《黑龙江省关于引进资金、技术、名优产品的优惠措施》,以省经合委的名义印发全省试行。
5.加强了经协实体建设。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经合委机构改革的有关决定,完成了省经济技术联合发展总公司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工作。二是起草了关于省经联总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编制、职能和申请省经联总公司资本金的报告;开展了省经联总公司申请边贸和对外经营权的工作,摸清了我委直属和代管公司的底数。三是对部分存在问题较大的公司、分公司、经营部进行了调整。经过整顿,注销4个,合并3个,更换法人7个。整顿后还有直属公司23个;代管、集体公司7个,国有公司4个。四是举办了税制改革、清产核资和外事工作学习班,培训了所属公司干部。五是加强了经协实体经营、开发指导、检查工作。六是开展了法律咨询服务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 (刘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