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包扶脱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财政厅包扶绥化市乡镇企业工作于1994年初起步,经过与被包扶单位的共同努力,绥化市、宝山镇、四方台镇都超额完成了各项指标,提前一年实现了翻番目标。其中:财政扶持新上的12个项目,新增产值1904万元,新增利税185万元;帮助改造的5户骨干乡镇企业,新增产值983万元,新增利税82万元。省财政厅自1990年接受包扶明水县脱贫任务以来,明水县的经济发生了显著变化,国内生产总值由包扶前在全省倒数第2位,跃升到第58位(在68个市县中比较),特别是农业总产值比包扶前增长3倍,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208元,是包扶前的8倍,贫困户下降到6.6%。经过帮扶,明水县已从根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正向小康目标迈进。 (陈佩钢 曹振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