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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组建两个税务机构的部署,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子1994年8月15日正式成立。9月中旬,全省各地、市、县的地方税务机构相继组建。到11月,全省地方税收的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并正常运行,重点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狠抓基础建设,统一思想,稳定队伍。一是抓好制度建设,迅速制定完善了学习、考核、会议、廉政、信访、培训、班子建设、干部管理、机构管理等一系列必要的规章制度。同时,加强了机关的公文处理、信访、督办、信息、调研等项工作,保证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抓好思想建设,通过全系统开展“爱地税、树新风百日会战”活动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活动,狠抓了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很快稳定了干部队伍,消除了悲观畏难情绪,增强了做好地方税收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三是抓好征管基础建设,针对机构组建后征管工作面临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与国税局沟通,联合下发文件,划清了各自的管户范围,理顺了征管关系。为规范执法行为,下发了《关于税收征管文书帐表格式及使用说明的通知》、《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工作管理办法》,保证了稽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制定下发了全省地税系统“三定”方案,明确了机构人员及岗位责任,考核确定了各地市地税局的领导班子,为全面完成各项地方税收任务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超额完成全年地方税收任务。针对地方税务机关组建初期地方税收收入进度严重滞后的局面(截止到8月末,全省地方税收仅实现年计划的55.8%),坚持组建机构与组织收入并重。省里组织工作组,深入到欠税额度较大的大庆市,两次收缴欠税3.8亿元,迅速缓解了全省的收入压力。与此同时,省局适时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年底前地方税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把组织收入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抓好,省局组织工作组深入全省各地,帮助和指导各地全力组织收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采取各种强有力手段,积极拓宽领域,延伸征管触角,加大组织收入力度。深入挖潜增收,清理零散税源,结合税收大检查,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开展难点税种和重点税种的清理检查。税收大检查查出违纪金额1.65亿元,入库1.57亿元,个人所得税查补税款526万元。为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奠定了基础,全年实现地方税44.4亿元,超计划收入1.4亿元,比上年实际收入增加6.4亿元,增长16.8%。
    三、认真贯彻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省委七届三次全会后,省地方税务局迅速统一了思想,确定了思想上适应、政策上支持、工作上服务的工作思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地方税收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跳出就税收论税收的圈子,摆脱计划经济时期传统观念和思维惯势的束缚,把地方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发展地方经济上来,理直气壮地念地方经、唱地方歌,担负起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任;切实抓好国家和省里已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逐条落实,保证各项政策的落实到位,绝不允许“中梗阻”现象的发生;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在为纳税办理税务登记、受理纳税申报、办理税款征收、发售发票等方面简化手续,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创造一个高效、宽松的办税环境。此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新税制,并在我省实现了平稳过渡。同时狠抓了税收大检查、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郝怀亮 郭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