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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信用资金周转金审计调查

1994年,省审计局组织各市(地)审计局对全省财政税务部门管理的周转金进行了审计调查。截至1993年末,各类周转金总额227026万元。其中:财政周转金223702万元,税务部门周转3324万元。累计投放26301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建设9270万元,更新改造113808万元,流动资金19744万元,支援农业29921万元,扶持乡镇企业19350万元,其它投放70922万元。通过财税部门周转金的投放和使用,累计增加产值574013万元,利润45815万元,税金52471万元,增加农业总收入237977万元。但各地在财政周转金的使用管理上,仍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1.逾期呆滞严重。截至1993年底,逾期呆滞周转金达118674万元,占应收回周转金185426万元的63.8%。2.周转金投放偏重于固定资产。据对48个市(地)县(区)1764个工业周转金投放项目统计,投放周转金95539万元,用于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的89029万元,占投放周转金总额的93.2%,用作流动资金的2172万元,仅占2.3%。3.拼盘项目过多。在财政周转金投向的25476个项目中,有5685个项目为拼盘项目,用周转金“打补钉”,投入的周转金仅占项目投资的20.8%,项目贷款的决策权往往控制在各专业银行,财政周转金发放、使用、回收处于被动地位。4.实行减、缓、免息政策助长了用款单位对地方政府的依赖思想。在48个地市县中,有9个地市县为照顾用款单位的困难,对投放的周转金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无息、低息、减息、免息照顾,减少周转金利息收入796万元。5.财政周转金投放合同缺乏法律和行政约束力。签订合同手续不完善,没有制定按期收回资金的有效措施。13个市(地)财政将投放县级生产项目的资金,采取由各县级财政担保的办法,对形成的无效益或不能按期归还的11796万元周转金,从县级财政资金中扣缴。某市财政部门既为投资公司发放的财政周转金承担风险责任,又直接审批放款。对这项审计调查,省审计局已向省政府提交了报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三点建议。 (贺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