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1994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积极开辟我省经济发展“第二战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出了贡献。
一、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支持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各地认真宣传、贯彻《公司法》,支持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改制、改组和改造,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全省各类企业已达285302户,比上年增长7.1%。其中公司46106户,比上年增加10036户,股份制公司2262户,占公司的5%。同时还支持、引导企业运用商标和广告战略开拓市场,提高我省产品知名度和企业经济效益。全省新注册商标571件,有效注册商标8001件;全省广告经营单位达1106户,比上年增长35.7%,广告经营额达1.89亿元,比上年增长18%。
二、放宽放活政策,大力发展了新的经济生长点。一是放活政策,大力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65.88万户、110万人,注册资金5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7.2%、36.1%和56.9%;私营企业达6940户、从业人员72692人,注册资金1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3.4%、89%和107.9%,共上缴税金9.75亿元。二是运用各项政策措施,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推动了“跨越工程”的实施。全省乡办和村办企业达42909户,比上年增长61.6%。三是注重扶持引导,推进了“三资”企业的发展。全省“三资”企业达3781户,比上年增长26.8%。其中独资企业1219户,合资企业2444户,合作企业118户。投资总额72.6亿美元,注册资本54.5亿美元,外方认缴出资额27.4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3%、21.1%和21.2%。外国常驻代表机构达441户,比上年增长16.3%。
三、精心培育各类市场,加快了我省市场体系的建立。各地支持和鼓励社会各方兴办市场,促进了市场的发展和繁荣。全省集贸市场达1895处,比上年增加22处。其中工业品批发市场27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98处。集市贸易成交额达105.7亿元,比上年增加36.4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8%;乡镇大集515处,比上年增长77.6%;生产资料市场109处,生产要素市场91处。同时加强了对各类市场的登记管理,有效地抑制了有“场”无“市”现象的发生。
四、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维护了我省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清理党政机关办企业取得明显效果。全省党政机关所办4457户企业中已有4241户与机关脱钩,占应脱钩总数的95.1%。参与经商办企业的2624人,已办理辞去一头手续的2483人,占总人数的94.6%。二是认真贯彻各项经济法律法规,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全省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29起,欺行霸市、掺杂使假、短尺少秤、骗买骗卖、哄抬物价等违章违法案件6556起,假冒商标和商标侵权案件123起,违法广告案件165起,确认无效和查处违法合同65份,调解、仲裁合同纠纷415起,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3316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三是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和制假售假活动,净化了市场环境。全省共查获非法贩卖和贩买走私汽车自用案件1055起,走私贩私香烟案件10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847起,捣毁各类黑加工点268处,查获假冒伪劣商品价值1058万元。
五、以反腐倡廉为重点,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狠抓反腐倡廉,重点清理了以“案、照、费、摊”弄权勒卡、谋取私利等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60起,结案57起,处理违法违纪人员62人。二是加强干部培训工作,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全省共培训干部3888人,已取得大专、中专学历的9615人,比上年增长10.3%。三是强化了法制建设。在大力宣传实施新法规的同时,认真清理和废止了一些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参与并承担了省人大、省政府有关法规、规章的制订与修订工作。 (赵 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