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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实行“五个不限制”

1994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精神,放宽放活政策,支持个体、私营经济拓宽生产经营领域。在支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开展社会化服务、允许私营企业参加企业集团、鼓励具备条件的单独组建企业集团的同时,认真清理歧视和阻碍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制止“平调”、“挂靠”等错误做法,实行“五个不限制”,即不限制发展比例;不限制发展规模;不限制雇工和从业人员数;不限制经营方式;不限制收入分配等,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 (赵 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