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哈市实行三资企业协调例会制度

哈尔滨市政府为改善投资环境,为三资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建立了由主管市长亲自主持、有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和三资企业老板参加、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协调例会制度,取得了显著效果,受到企业和外商的一致好评。
    早在1991年5月,在一次利用外资工作的会议上,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会同有关部门举行了一次现场办公会议,针对与会外商投资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这一做法收到了很好的反响。为了加强对三资企业的后期管理,提高政府为企业服务的水平,市政府决定把召开这种协调会议作为制度确立下来,由市外资局负责组织,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专门协调解决三资企业在筹建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定名为“三资企业协调例会”。为提高会议质量和权威性,1992年决定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例会,由定期改为不定期。会议作出的决定形成市政府协调例会纪要,责成各有关部门作为“督办件”限时办理,并向市政府报告办理结果。到1994年底,哈市共召开三资企业协调例会21次,先后帮助三资企业解决通讯、治安、交通、动迁、水、电、气、人、财、物等各类问题300余件,保证了三资企业健康发展,投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截止到1994年底,哈市累计批准三资企业1601户,合同外资金额11亿美元,外商资金到位达2.3亿美元;三资企业开业率达60.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8个百分点。三资企业出口创汇1.8亿美元,实现涉外税收2.4亿元人民币,已成为哈尔滨市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增长因素。 (庄 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