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个体私营经济实现“四个突破”
一是发展户数上的新突破。全县发展个体工商户1949人,新增从业人员2968人,分别比1993年同期增长52.8%和42.7%,为年计划的140.9%;发展私营企业4户61人,比上年同期增长200%和76.2%。全县个体工商户由1992年底的2400户增加到3668户,私营企业由2户增加到6户;全县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数由1992年底的3195人增加到4794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96%。二是发展速度上的新突破。全县个体工商户比上年增长52.8%。三是发展规模上的新突破。全县个体私营注册资金达到1655万元,比上年增长58%;产值826万元,比上年增长31%;营业额3538万元,比上年增长46%。全年各项税费收入117.6万元,比上年增长21%。四是发展结构上的新突破。全县个体私营经济行业结构趋于合理,第三产业的比重有所加大,个体工商户从事第三产业的占总数的82%。 (王宪林)